关于辽宁拉票选举案详情解说

日期:2017-07-28 18:02:26 出处:网站网友 编辑整理:星星

一、辽宁拉票选举案相关信息说明

2013年1月辽宁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,代表驻地辽宁大厦内不少人进进出出,为拉票贿选送财送物。时任阜新市委书记王某、时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郑某,通过拉票贿选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;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名通过拉票贿选当选;参加选举的61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收受了财物。

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首个发生在省级层面,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,共955人受到查处,其中中管干部34人,涉案人数之多、性质之恶劣、情节之严重,触目惊心。

其实,在选举期间,已经有人举报反映王某拉票贿选的问题,但省纪委调查之后认为证据不足,不了了之。时任辽宁省纪委书记的王俊莲后来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我怀疑是有问题的,没想到这么严重,这么令人发指,这是我始料不及的。”

虽然并未参与拉票贿选,但作为当时的省纪委主要领导,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。与此同时,已经退休两年的辽宁省纪委原书记刘某,也在家中接到了处分通知。刘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“给党组织造成这么大的破坏,冲击了党纪国法的底线,而且败坏了党的风气,又损失了那么多干部,我作为纪委书记没有守住阵地,我认为失职失责。”

关于辽宁省人大代表拉票选举案查处情况的通报_中央处理多少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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